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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7年1月11日在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素芳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中共盘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依法履职,探索创新,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年来,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听取专项工作报告18项,开展视察调研 49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5人次,充分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上主动作为
       常委会始终摆正党的领导和依法履职的关系,站位全局谋划工作,努力做到人大工作与市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
        强化大局意识,积极助推“四个着力”深入落实。一是聚焦助推辽东湾新区建设。着眼于《举全市之力加快辽东湾新区开发建设、打造“四个着力”先行区方案》的有效实施,定期对辽东湾新区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的专项报告,积极推动“四个着力”全链条工作部署落地见效。二是聚焦扩大对外开放。围绕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扩大盘锦对外开放实施意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盘锦港对外开放功能和建设运营情况、关于全市外经贸工作情况的报告,建议市政府依托盘锦港形成全域全面开放格局,建立健全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开放型城市建设升级版。三是聚焦全市重点工作。开展了对《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宜居乡村建设等42项工作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11月下旬,主任会议成员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组成4个视察组,围绕全市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有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积极助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县区、园区和企业调研,对全市经济运行、项目推进等进行全面了解,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6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切实用足用好中央7号文件,坚定不移抓项目建设,持续发力推进改革落地,依靠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主动帮扶做强市场主体等审议意见,积极助推“十三五”精彩开局。加强了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监督。围绕农业现代化建设、辽河口攻坚计划推进以及全市特色旅游业、楼宇经济发展、制造业优化升级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推动落实预算法,确保财政健康运行。不断深化预算编制情况调查和初审工作,规范全口径预算编制。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调整及决算报告,督促市政府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安全和效益。听取和审议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议案,确保政府性债务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对审计报告指出的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追缴资金、严肃问责,定期报告整改结果,推动了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
        以人为本回应关切,推动民生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传染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农合和市县镇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高中阶段教育和特色教育以及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开展调研,持续推动民生事业健康发展。开展贯彻实施《环保法》执法调研和“中华环保世纪行在盘锦”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连续多年对代表提出的螃蟹沟污染整治建议的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经过市区政府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推进,螃蟹沟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竣工,结束了污水直排的历史,人大代表视察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依法履职,维护法治,在推进法治盘锦建设进程中增强实效
       常委会始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站位法治一线,把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律权威作为重要任务,努力当好法制建设的维护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力促立法工作良好开局。务实管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是立法的灵魂和生命。湿地是盘锦的名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产业支撑,也是盘锦的国际竞争力,更是我们子孙后代的金饭碗。根据代表建议,按照市委要求,常委会把制定《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作为我市立法工作史上的开篇之作,扎实开展出台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法规的审议工作。先后制定了《立法条例》《立法听证规则》《立法咨询工作规则》及《立法顾问和立法咨询专家库》,为我市立法工作提供了基本的遵循和制度保障。为确保立法质量,在认真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同时,先后召开4次专家论证会和8次部门座谈会,采纳修改意见38条。《条例》对盘锦湿地的规划与保护、利用与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界定了8类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和具体处罚金额,不仅明确了管理的底线,更规定了破坏的红线,使盘锦的湿地保护和管理更明确、更有操作性、更管用,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
  加强法律监督,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常委会采取上下联动,对《物业管理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针对物业管理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及突出困难和问题,督促政府相关部门突出重点问题,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经费投入。积极配合省人大对《食品安全法》《旅游法》和《辽宁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促进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加强司法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动,积极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市政府整合人力、科技、物防和信息等社会资源,全力打造群治群防立体防控体系,为平安盘锦建设发挥积极作用。跟踪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情况和市检察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各级法院和检察院要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抓住改革重点,突破改革难点,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果,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同时,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旁听人民法院庭审、参加检察院开放日,充分发挥代表在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坚持把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作为联系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69(件)次,督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部分来访群众宣传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达到了解疑释惑、息访罢诉。
  (三)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中增添工作活力
  加强“双联系”,确保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的畅通。坚持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作为工作重点,着力促进“双联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先后邀请市人大代表216人次列席常委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视察,密切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畅通了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
  强化代表履职监督,依法规范代表履职行为。举办代表履职培训班,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全体代表始终坚持对党忠诚,讲政治、顾大局,自身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有了新的提升。积极开展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有效形式,鼓励和引导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反映群众诉求。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检查和指导,修订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代表的日常监督。
  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坚持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代表满意为标准,做到年初及时交办、年中跟踪督办、年末听取和审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排查问效“回头看”。全年重点督办代表建议9件,对代表反馈办理“不满意”的个别建议,责成承办单位及时重新办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131件建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3件,解决率达86.26%,较上年提高2.26个百分点。
  (四)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人大新形象
  常委会党组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头等大事,深刻吸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以切肤之痛,立行立改,在思想上反思症结、吸取教训,在原因上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在制度上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人大新形象。
  注重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常委会党组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扎实开展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警示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系列活动,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和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党组议事规则等9项党内制度,从常委会自身做起,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党员干部在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上有了新提升,在机关党的建设水平上有了新提高,全体人大代表在党的意识上有了新增强。
  注重专项整治与全面整改相结合。通过在人大机关强力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树立问题导向,转变惯性思维,改变习惯做法,真正做到严起来、紧起来;与人大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承诺书,划出边界底线、规范干部行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机关纪律,制定完善了26项规章制度。机关党员干部自觉反“四风”、拒歪风、树新风,形成了良好的学习之风、调研之风、节约之风,机关工作更加规范务实,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
  注重正风肃纪与正本清源相结合。常委会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沉痛教训,将警示教育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开展。教育常委会组成人员,把党的意图完全转化为人民意志作为警示教育成效最直接的检验;教育机关全体干部,强化“四个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全体人大代表,要认清辽宁拉票贿选案对党造成的危害、对人民造成的伤害、对人大造成的损害,自觉做到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
特别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满票通过涉案省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成功召开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满票选举了我市出席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市政府市长,实现了党的意图完全转化为人民的意志,体现了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修复辽宁政治生态、巩固盘锦良好政治生态的坚强决心,树立了盘锦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的崭新形象。
  各位代表,通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绝不能有丝毫动摇,这是人大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并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必须紧紧围绕深化改革和科学发展聚焦发力,这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极大地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依靠法律手段开展工作,这是人大工作的履职特点和基本工作方式;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民生民意,回应社会关切,这是人大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创优、务实作为的基本功;必须围绕提高干部能力素质,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这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担当作为的关键所在。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市人大工作者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群众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同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新要求相比,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我们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在立法这个新课题上需要进一步探索实践;在监督工作实效上需要着力增强,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有待于改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制度需要健全并更好落实;深入基层调研、回应社会关切还有不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人大自身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二、2017年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面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全市上下满怀豪情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至关重要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委全会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发展大局,突出监督重点,创新工作方式,凝聚智慧力量,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加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学习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积极助推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委会及其机关要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上狠下功夫。全体人大代表要承担起传播党的声音的重要职责,在前一段普遍培训的基础上,深入各个选区广泛宣传,要把市第七次党代会绘就的宏伟蓝图和市委七届三次全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展现在全市人民面前,用美好的愿景激励人民,用本质内涵鼓舞人民,用宏伟目标凝聚人民,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形成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万众一心、共促发展大业的生动局面。
  常委会要把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这个总目标和用国际化视野谋划工作、站上国家平台推动发展这个总要求贯穿于依法履职的全过程,依法监督、全力支持政府各项工作,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高效推进、有效落实。一要重点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域全面对外开放、全面深化改革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城市服务功能国际化、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提升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进展等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中的司法责任制建设情况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二要以推动“四个着力”为重点,对市委出台四个方面发展规划,12个专项行动落实情况开展重点监督。聚焦聚力辽东湾、“三大产业基地”、交通管理国际化、社会人文国际化、国资国企和国有农(苇)场改革、智慧城市建设、全域旅游发展等开展调研和视察。同时要更加注重经济运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困难,助推企业发展。三要继续加大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力度,突出重大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和绩效审查监督,积极启动财政在线监督,增强预算监督的实效性。四要开展《环保法》执法检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同时,聚焦群众关注的全民健身、教育、医疗健康、食药安全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开展视察和调查,加强跟踪监督,适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坚持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抓好刚刚出台的第一部法规文件《盘锦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做好跟踪监督。特别要围绕2017年立法项目《盘锦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泛开展调研,反复推敲论证,不断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审议、评估机制,增强立法的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以此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助推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建设。同时,加强对《盘锦市物业管理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供热管理条例》《绿化管理条例》《房屋租赁条例》等立法项目的调研论证,并使我市立法工作尽快提速,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和履职培训,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不断探索完善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有效载体、联络机构、沟通平台,努力提高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大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对重点建议实行主任会议成员领衔,专委会跟踪督办,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县区人大的联系指导,跟踪抓好《中共盘锦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扎实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的法律规定,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深刻汲取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沉痛教训,旗帜鲜明地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有序、风清气正。
  (四)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召开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高科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会议精神为根本遵循,进一步巩固中央巡视整改落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继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建立常委会专题学习和法制讲座制度,要把学习内容与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审议议题相结合,增长知识,拓宽视野,增强服务大局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理想坚定、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市委七届三次全会鲜明而生动地对2017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我们深刻地认识到,盘锦已经站在了小城市、大作为,实现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盘锦梦的历史关口,如果我们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就能冲关过坎、梦想成真,如果我们小富即安、中富即满,就会丧失优势、止步不前。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是盘锦科学发展的规律总结,更是140万盘锦人民的选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盘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脚踏实地、坚韧不拔,不辱使命、依法履职,为奋力谱写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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