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的说明
- 发布日期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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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8日在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大会副秘书长张燕
大会主席团:
根据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请示市委批复,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0月19日召开。根据大会议程编制了大会日程(草案),并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这次大会的日程安排,严格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部署,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会期安排1天。除预备会议外,正式会议期间安排了两次大会,分别是10月19日上午9时,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通过选举办法。会后,代表团酝酿各项候选人。下午3时30分,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闭幕会),补选盘锦市人民政府市长和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当选的市长进行宪法宣誓。
大会期间共安排了五次主席团会议,通过大会人事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
以上说明及日程(草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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