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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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5日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充分体现了市委关于《盘锦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建议稿)》精神,提出的“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发展导向、战略支点和主要措施符合盘锦实际,顺应时代要求,体现人民愿望,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中共盘锦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盘锦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