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1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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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下午,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朱洪田主持。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关于修改《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盘锦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盘锦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并通过了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各组组长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代表团对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听取了关于修改《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盘锦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通过了盘锦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并通过了关于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各组组长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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