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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5年1月21日在盘锦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各位代表:
  我受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是盘锦建市三十周年,也是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行使各项法定职权,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调查、视察和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较好地完成了市人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一)服务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着力助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常委会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强化监督,着力支持,推动全市经济在转型升级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着力支持辽东湾新区发展建设。辽东湾新区是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的龙头和引擎,承载着建设滨海新盘锦的光荣与梦想。常委会始终高度关注《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辽东湾新区发展规划》和《建设世界级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规划》的有效实施,定期对盘锦港、沈盘铁路和疏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组织百名省市人大代表对辽东湾新区发展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高高举起辽东湾新区开放的旗帜,全面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盘锦港能力能级建设和临港产业集聚发展,全力打造世界级现代产业发展新高地,树立国家级改革创新试验区新典范,充分发挥全面转型升级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二是着力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工业经济运行事关稳增长大局。在对全市工业经济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情况的通报。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工业企业经营困难等问题,强调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企业运行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狠抓要素保障,鼓励科技创新,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确保工业经济在稳增长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助推政府及时出台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引导中小微企业集聚发展,全面落实《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五年行动计划》。三是着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围绕补齐短板,优化产业结构,听取和审议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我市生态旅游业发展状况调研,认真办理“关于整合旅游资源、提高红海滩旅游档次”的代表建议。强调要把大力发展服务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重中之重,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全市服务业及重大项目建设空间发展规划,努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金融保险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我市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发展,大幅度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四是着力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围绕确保农民可持续增收,定期对发展设施农业、现代农业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总结典型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政府相关部门坚持以农民可持续增收为核心,大力推进农村改革,创新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广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和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做大做优大米、河蟹产业,做强设施农业,大力发展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形成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五是全面加强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监督。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是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及审计等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市级财政决算,强调要科学统筹施政,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财力,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提出《关于2015年预算编制审查意见》,要求政府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编制全口径预算,增强财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要依法加大对政府公共投资、民生投入、重大项目投入等财政重点支出领域的审计监督,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积极促进民生改善和法治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追求,积极推动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普惠于民,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一是聚焦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教育是民生之基。常委会始终把教育事业发展作为监督重点,对《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和使用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政府在制定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要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要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尽快解决我市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比偏低问题;从盘锦产业发展需要出发,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办好职业教育。顺应人民群众关于合理布局城区中小学、尽快解决大班型等要求,督促政府落实审议意见,加大教育设施投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高标准建设三所城区中小学校,有效解决了中小学布局失衡和大班型问题。二是积极推动宜居乡村建设。建设宜居乡村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围绕宜居乡村建设,组织专委会跟踪开展调研,主任会议成员实地查看宜居乡村建设情况,精心组织以“保护农村环境,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的2014年盘锦环保世纪行活动。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市委总体工作部署,客观分析推进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规划滞后、资金短缺、农民群众参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在完善科学建设规划、建立长效建设机制、精细管理体系、形成建设合力上下功夫,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把好事办好,让百姓长期受益。三是强力推动医疗保障和“舌尖安全”。医疗卫生服务和食品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幸福安康。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生活饮水安全和食品药品监管等热点问题,组织深度调研。强调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把公众利益、公众健康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牢牢把握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一核心,创新完善决策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和“舌尖安全”。四是大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和人民福祉。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有利条件,着力破除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克服历史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切实解决城乡群众在经济发展、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不公平问题,确保城乡百姓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实现城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共享成果。五是全力推动公正司法和社会治安保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不断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检察机关加大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办力度,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努力使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听取和审议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警务机制改革,持续补充基层警力,不断提高打击违法犯罪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96件、3183人次,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坚持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常委会把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代表工作机制、载体和服务创新,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一是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能力。高度重视代表履职学习,举办了三期履职培训班,对初任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组长普遍进行一次培训,增强履职培训的针对性。通过邀请代表参加“三查(察)”活动、列席常委会议、担任监督员等多种形式,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为确保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将市七届人大代表划分12个代表小组,建立12个“代表之家”。常委会出台了代表小组活动暂行办法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若干规定。依托“代表之家”,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以学习、调研和“接地气、解难题、献爱心”等为主要内容的代表小组活动24次,为贫困大学生、贫困家庭、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捐款捐物50余万元,提出意见建议36条,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落实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意识;召开代表经验交流会,对优秀代表建议、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进行表彰,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开展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活动,首次组织代表小组组长向原选举单位述职,进一步增强了代表接受选区群众监督意识。四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采取主任会议成员督办重点建议,各专委会和人事委分工督办代表建议,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情况,对重点建议办理“回头看”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使代表建议办结率达83%,较上届有所提高。特别是关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强盘锦大米品牌、以河蟹品牌建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和解决中小学大班型问题等重点建议都得到了有效落实。
  (四)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建设
  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作出的重要决策。常委会按照省市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常委会及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对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认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常委会学习计划,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讲座,及时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提升素质年”活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以“六个对照”为标尺,积极开展“六查六看”;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根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5个方面69条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和推进时间表,逐条进行落实整改。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重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三是规范制度建设。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围绕更好体现人大工作人民性和人大代表主体性,出台关于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意见,成为常委会密切联系群众的“路线图”。健全和完善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等5项工作制度,出台了规范和改进公文处理、公务接待、会务工作等27项管理制度,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四是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群众观点、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在人大工作中进一步体现,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进一步拓宽,人大机关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为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各位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的各项工作,得到了“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得到了全市人民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形势发展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监督工作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还不够及时,跟踪督办还不够有力;审议工作的组织方式有待改进,审议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与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还不够密切,汇集民意的渠道还不够宽,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加以改进,把人大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2015年工作任务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做好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六届八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新航程作出积极贡献。
  (一)深刻领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在贯彻落实上要有新作为。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是在盘锦转型发展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明确提出了今年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指导思想、总的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纲领性文件。做好今年的常委会工作,必须深刻理解市委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和职能优势,动员全市人民围绕“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转型”的总体布局,围绕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持续扩大开放、加强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有质量的速度、有深度的改革、有福祉的发展;必须以改革统领人大工作全局,进一步强化改革发展的氛围营造、工作支持和法制保障;必须在工作推进上形成合力,自觉在全市大局中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使人大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富有实效;必须在狠抓落实上扎实有力,以一以贯之、一抓到底的务实精神,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在增强监督实效上要有新作为。常委会要按照市委确定的“推动城镇化取得新进展,推动产业发展形成新支撑,推动开放登上新台阶,推动社会更具活力、更加公正,推动依法治市开好局”五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坚持依法听取关于计划、预算、审计等方面工作情况报告同时,全年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民生投入安排、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棚户区改造、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民族宗教等方面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和市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对盘锦港和运营功能配套建设、国有农场深化改革、辽东湾水城建设、宜居乡村建设、旅游产业发展等开展专项调研,对《环保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工作中,要着力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监督实效。要把开展监督工作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结合起来,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同时,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督促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依法向人大报告,及时把党委的决策主张转变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要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建立健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积极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各类预算决算内容,建立和完善在线联网监督工作,强化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在线监督”,逐步把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落到实处;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要积极争取省人大将盘锦纳入第一批拥有立法权的设区市,做好开展立法相关准备工作;要积极探索加强司法监督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进受理申诉控告,建立司法监督与司法人员任免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在发挥代表作用上要有新作为。要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提高代表履职实效,发挥代表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基层市人大代表,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提高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工作质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常委会重点议题,组织更多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在代表大会前组织各代表小组到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开展集中视察,组织不同行业、专业的代表开展定向视察。通过代表定点联系、接待和走访群众,推动代表深入基层,听取和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履职信息系统,对代表履职情况登记汇总,并以适当方式公布,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开展市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试点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机制,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成率。加强对基层人大代表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促进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努力提高履职水平,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上要有新作为。要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坚持不懈地抓好理论学习,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组成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坚持为民务实清廉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尽心尽力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意、护民权。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已有工作机制,根据需要研究制定新的制度和规则,不断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积极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清廉型、和谐型”人大机关建设,加大干部培养交流力度,努力锻造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我们必须勇于担当、奋力前行。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新航程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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