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12-07-02
- 浏览次数439
6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秉宽率由人大内务司法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兴政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截至2011年底,全市总人口1329406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到177141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3.3%。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老年人口占10%的标准,我市已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面对不断加快的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我市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为切入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六个老有”(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老龄事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王秉宽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要按照新阶段、新形势、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贯彻实施工作;要加强领导,加大财政投入,推出既有实质性又切实可行的举措,要制定出符合科学发展,符合盘锦实际,符合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维护老年人权益。
刘兴政希望,各相关部门抓紧时间对分管县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出更加具体的方案和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相关工作,让全市老年人真正达到“六个老有”。
下午,检查组一行还先后来到兴隆台区福利院、双台子区化工街道滨河社区、双河社区、双台子区中心敬老院,走访慰问老年人,了解老年人生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