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发布日期2012-01-31
- 浏览次数309
——2012年1月6日在盘锦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邴志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争做雷锋式政法干警”主题实践活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执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我市实现“十二五”高起点开局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028件,结案10320件,结案率为85.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其中,市中院共受理案件1222件,结案1062件,结案率为86.9%。
一、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全面抓好各项审判工作
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中心,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
——坚持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平安盘锦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30件,审结119件,结案率为91.5%。一是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毒品、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对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不严重并具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二是配合公安机关“清网”、“亮剑”和“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依法从快审理相关案件。如被告人侯春福“刨锛”抢劫案,曾经造成极大的社会恐慌,我院依法从重从快对其判处无期徒刑,及时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平等保护,促进社会和谐。高效稳妥审理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民商事案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04件,审结685件,结案率为85.3%。一是认真履行职能,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妥善审理涉金融安全等案件,共避免银行债权损失2.3亿元;妥善审理商品交易案件,最大限度保护社会经济增长;妥善审理涉及结构调整、招商引资等案件,在保护债权人权利的同时,努力消除法律措施对债务人发展的副作用。二是加强民生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审结劳动争议、医疗事故和赡养、抚养纠纷等案件,有效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61名农民工诉兴晟公司、迪尔集团劳务纠纷一案,讨薪无果的农民工多次采取过激行为。办案法官通过辨法析理、反复调解,终于为农民工追讨到工资款,在返款仪式上农民工给我们法院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三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共调撤案件268件,调撤率为39.1%。通过建立逐级推进的梯次调解机制,增加人民陪审员数量,聘请特邀调解员,努力构建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坚持合法合理,化解官民争议。从促进依法行政出发,慎重审理行政案件。共受理行政案件83件,审结77件,结案率为92.8%。一是认真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审查基层院报请的强制执行案件84件。能动参与建设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配合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做好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积极探索协调结案方式,发挥行政相对人和行政机关之间矛盾化解器的作用,有效化解官民矛盾。三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合理建议行政机关改进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全面抓好司法为民工作
坚持把为民司法作为本质要求,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坚持便民利民,全力解决“诉讼难”。一是加强“立案接待窗口”建设,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构筑立案“绿色通道”,建成高标准的诉讼接待大厅,共接待当事人7163人次;实行工作日全天候院长接待制度,共接待当事人656人次。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2名当事人拨发救助资金25.5万元,依法减、缓、免诉讼费62.3万元,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积极推行司法服务下基层工作,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方便人民群众诉讼。
——坚持案结事了,全力解决“息访难”。一是落实依法纠错原则,严格启动再审程序。共受理再审案件76件,审结64件,结案率为84.2%,其中改判43件,发回重审10件,维持原判、调解、撤诉共11件。对刑罚执行机关呈报的确有悔改表现的1696名服刑罪犯予以减刑、22名罪犯予以假释,促进了罪犯改造。二是落实信访责任制,构建递进式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完善信访登记制度,严格信访终结程序。三是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全力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实现了全年所办的案件无进京去省登记访的工作目标。
——坚持机制创新,全力解决“执行难”。共受理执行案件80件,实际执行68件,实际执行率为85%,执行到位标的8841万元。一是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统一协调的指挥机制和运行监督机制,引入执行异议听证程序,确保“阳光执行”。二是强化执行工作措施。加强财产调查工作,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不断促进执行诚信体系建设。三是穷尽执行方法。开展清理执行信访积案专项活动,重点化解涉执信访案件。如中央政法委督办的罗某某上访案,经过数十次协调,使这起长达8年的执行积案终于执结。
三、紧紧围绕素质能力提高,全面抓好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通过开展法官宣誓仪式、共产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和纪念建党90周年文艺演出等活动进行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扎实开展“群众评议法院、群众评议法官”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活动,发放调查问卷3万余份,回访案件598件、当事人220人,征求意见125条,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三是坚持人才兴院,挖掘工作潜力。通过竞聘上岗,选拔45名年富力强的优秀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激发了队伍的工作活力;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树立和宣传工作,扩大先进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和示范引领作用,与市总工会共同评选出全市首届“十佳法官”。我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先进法院、涉诉信访先进集体,被市委评为综治、信访、普法、党风廉政优秀单位,绩效考评优胜单位,文明机关。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继续开展“读书思廉”和“家庭助廉”活动,编发专刊12期,出版《法院读书思廉文集》,扩展受教育面和教育效果。二是严格执行《法官行为规范》、《法官守则》和“五个严禁”,培育法官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习惯。三是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创新工作,在风险预警、“科技控权”等方面已初步形成机制,为从源头上预防司法腐败起到了“防火墙”作用。我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全国、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分别作了经验介绍。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一是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举办法官论坛、法官讲坛12期;编发《法院专刊》6期、《法徽之光》12期,播出《法制视野》13期,出版《法院理论与实践文集》;踊跃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种文体竞赛活动,我们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首届运动会上获得团体总分第三名的好成绩。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共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520人次,考核评比3个业务项目,促进了专业理论和司法能力的提高。三是开展“法律五进”活动,能动参与社会管理。通过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等形式,走进学校、社区、军营等宣传法律、解释法律,帮助基层解决法律问题。
四、紧紧围绕管理方式创新,全面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发展的关键,不断提高管理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审判管理。一是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依托网络技术对审判活动实行全方位的监控和节点管理,实行审限预警催办。二是强化审判态势分析。每月根据审判数据进行分析通报,对审判运行进行统筹调度。三是强化案件质量控制。通过落实《错案及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对审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实现了全年没有发生错案及严重瑕疵案件的工作目标。
——加强改革创新,推进司法公开。一是量刑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发展,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同案不同判”和“量刑暗箱操作”问题得到解决。二是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新机制初步建立,“空判”问题得到缓解。三是庭审互联网直播和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等工作向基层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司法公开渠道不断拓宽。
——加强服务基层,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加强技术支撑,提高科技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指导基层院建成四级专网,升级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司法统计数据处理系统,实现两级法院的信息交流和共享。二是加大对下指导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办案指导,建立改判、发回重审案件与基层院沟通制度,提高基层案件质量;加强对下管理,帮助基层解决法庭级格等问题和困难;加强经验总结,推动基层创先争优。盘山县法院被评为省政法系统执法为民示范单位。三是继续对基层院审判质效、队伍建设进行考评,推进“两庭”建设和办公硬件建设,为基层院争取国债资金、信息化建设专款等1200万元;协调解决办案补助、专项补贴729万元;为基层法庭购置办案车辆9台,基层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五、紧紧围绕司法公开公正,全面抓好接受监督工作
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根本保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接受人大监督,落实报告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二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为代表印发专刊,认真及时办理代表关注的案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关注的案件,适时召开通报会予以反馈。三是通过聘请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接受政协、检察监督,促进公正高效。一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及时通报办理结果。二是通过聘请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为委员印发专刊,邀请委员旁听庭审,听取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接受民主监督的能动性。三是接受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意见。
——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畅通民意渠道。一是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让媒体宣传法院,增强接受媒体监督的自觉性。二是通过开展面向群众的法院“开放日”活动,让群众了解法院,增强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开性。三是建立“网评”制度,开展网评员与网民在线交流,让网民理解法院,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中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进步和新成效,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为促进法院工作的长足发展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市中院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向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法院的工作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足,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在司法理念上,少数法官司法理念不够端正,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兼顾不到位。二是在司法能力上,少数法官业务素质不高,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纠纷及释法明理的能力不强,申诉难、执行难和息诉止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在司法作风上,少数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办案粗糙拖沓,工作方法简单,影响了法官的良好形象。四是在司法廉洁上,个别法官存在着裁判不公,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现象,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五是在司法保障上,有的基层院法官断档、职级偏低、经费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给工作的创新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和力度,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全市法院的工作要求是: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以开展“公正、为民、廉洁”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文化建设年”活动为保证,不断增强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审判工作为人民司法的坚定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审判工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为确保实现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滨海新盘锦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2012年的工作安排是:
——履行审判职能,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坚持能动司法,围绕服务大局,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开拓进取。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研究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发生的法律问题,依法审理好相关案件,服务转型发展。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大胆探索“裁执分离”和“监执分离”征收拆迁执行工作机制,指导基层院严格审查执行依据,加大诉前调解和执行和解力度,尽量促成自动履行,促进和谐拆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和威慑机制,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切实维护生效裁判的权威;进一步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和效果,对审判、执行、信访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加强研究,积极应对,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坚持群众路线,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巩固、拓展、深化各项诉讼便民利民举措,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推动建立诉与非诉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处理方式,切实推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继续深化“立案接待窗口”建设,探索建立网上立案、远程审判等在线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两庭”建设,推广巡回审判。
——提高队伍素质,更好地保证公正廉洁。开展“文化建设年”活动,全力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法院建设,打牢队伍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提高队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审判执行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成果,探索构建两级法院的督查工作机制,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确保队伍依法行使审判执行权。
——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推进司法改革。坚持把握方向、立足市情和依法推进的原则,稳妥推进司法改革。积极探索财产刑执行方式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机制创新;加强法制宣传,积极参与虚拟社会监管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民意沟通机制,推进司法民主,回应群众关切和期待,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立公信,以公信树权威。
——强化主动意识,更好地接受各界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监督之下。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和批评,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结果。
各位代表,让我们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和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在服务向海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保障全面转型上取得新突破,在实现公平正义上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