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来盘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
- 发布日期201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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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绍毅带领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农委、省卫生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我市省人大代表组成的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祝福祺、副市长杨景云及我市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这次检查共分6个方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配套法规体系、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及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杨景云代表市政府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工作情况。
朱绍毅一行实地考察了市疾病预防监控中心,现场检查了辽宁振兴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鑫叶种植基地、腾飞屠宰场、兴隆四百等企业。还与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听取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如何更好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征求企业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朱绍毅指出,食品安全关系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是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盘锦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扎扎实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有效地维护了食品安全形势的稳定,保障了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希望盘锦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保证工作不松、不断、不乱,防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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