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1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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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4日盘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盘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代市长蹇彪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十一五”时期,是盘锦发展史上极不平凡、具有特殊意义的五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转型发展任务,市政府紧紧抓住“三大国家战略”机遇,全力推进“三大任务”实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戮力同心,埋头苦干,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转型发展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就。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是我市的重要机遇期、加速追赶期、全面转型期。市政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及市委五届十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并用好重大历史机遇,突出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主题,贯穿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主线,坚持增量带动结构优化、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发展保障民生改善,在深化改革开放中奋力推进沿海开发开放、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谐盘锦建设,显著增强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高人民富裕文明程度,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基本实现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全域生态化,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
会议强调,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政府要按照市委五届十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紧紧抓住制约转型发展的主要矛盾,围绕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攻坚克难,把“十二
五”时期目标任务措施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全面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保持转型发展的强劲态势和气势;在扩大开放上实现突破,建设开放型经济;在工业新型化上实现突破,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上实现突破,加快推进城市化;在构建和谐盘锦上实现突破,切实做到在强市中富民,确保全面完成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创新型、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务实型政府。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满怀激情,真抓实干,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