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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3日在盘锦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邴志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高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了“十项重点活动”,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 10959 件,审结10277件,结案率为93.8%。其中,市中院共受理案件894件,审结870件,结案率为97.3%。
    一、  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突出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119件,审结119件,结案率为100%,判决罪犯244人。一是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罪犯26人。二是注重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功能,对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老年犯、未成年犯,依法从宽处理,判处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30人。三是积极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统一量刑标准,规范量刑程序,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过程,使量刑更加公开、透明、规范;协调召开了公、检、法刑事工作联席会议,就更好地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制度。
    坚持能动司法,促进社会发展。共受理民商事案件 535 件,审结516件,结案率为96.5%。一是高效审理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商事案件。通过开展法官到企业提供法律宣传、提出司法建议、解决涉法问题、办理涉企案件为内容的法律服务活动,及时调处各类经济纠纷,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妥善审理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在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积极化解涉农群体性纠纷,努力做到矛盾不激化,纠纷不升级,全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赡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实行巡回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三是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130件、撤诉71件,调撤率为38.9 %,创历史新高。通过开展“大调解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中的主导作用,借助社会合力,开展联合调解,促进了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坚持化解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共受理行政案件112件,审结108件,结案率为96.4%;受理国家赔偿案件1件,审结1件。一是正确处理依法审理案件与维护大局的关系,在保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注重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中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二是妥善处理监督制约与维护支持的关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该维持的依法维持,维护了政府权威;该纠正的依法纠正,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能动处理改善审判方式与有效化解争议能力的关系,坚持协调机制在诉讼中的适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联动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行政审判“减压阀、化解器”的特有职能作用。
    坚持健全机制,加强执行工作。共受理执行案件100件,实际执结75件,实际执结率为75%。一是推进执行改革,规范执行行为。科学设置执行实施权和监督权,增设了执行局内设机构;推动执行工作一体化进程,成立了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二是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加大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执结了一批积案、信访案和“硬骨头”案件。如对拒不返还多占辽滨经济区170万元工程结算款的被执行人尚金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是积极运用执行联动机制,营造执行工作良好氛围。主动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理解和支持,发挥执行联动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共同化解执行难问题。
坚持畅通渠道,加强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一是开展 “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活动,全面落实司法便民措施。开通立案“绿色通道”,设立区域分明、功能齐全的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12名当事人拨发救助资金23.5万元,依法减、缓、免诉讼费18.5万元,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二是强化涉诉信访工作,狠抓信访工作源头治理。共处理来信来访568 件次,解答法律咨询上万人次。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和评查工作,信访处结率在全省法院位居前列,涉诉信访在国家、省、市信访局实现零登记。三是严格启动再审程序,落实依法纠错原则。共受理再审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100%。其中维持11件,改判14件,发回重审2件;省高院受理省检察院对本院生效民事判决提出抗诉案件4件,其中改判2件,2件正在审理中;对刑罚执行机关呈报的确有悔改表现的1593名服刑罪犯予以减刑、27名罪犯予以假释,促进了罪犯改造;协调召开了公、检、法及监狱关于减刑假释工作联席会,制定了对确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财产刑和不履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罪犯不予减刑、假释 的制度。
     二、紧紧围绕公正,努力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
    坚持把建设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法官队伍放到各项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精神面貌有了明显改观。
加强思想建设,提升政治素质。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和“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两项主题实践活动;严格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常抓不懈;围绕创先争优,开展了争创“五个标兵”和“四无竞赛”活动,法官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提升。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开展“执法大培训”活动,组织1026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围绕专家学者、资深法官授课和集中学习的内容实行季度考试;开展了庭审观摩、法律文书和统计分析评比等岗位练兵活动,增强了学习效果和办案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审判作风建设,规范法官业内行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注重解决对待群众的态度和工作中软、懒、散的问题;加强领导作风建设,以班子的表率作用带动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作风的转变。
    加强文化建设,提升队伍形象。举办迎国庆“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演讲、摄影绘画和各项体育比赛等活动,弘扬扶危济困传统美德,组织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为困难群众和地震灾区捐款63350元;强化司法宣传,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稿件198篇,在市电视台播出专题《法制视野》14期;创办发行院刊、盘锦日报专刊共17期,举办法官论坛、讲坛12期,开通法院内外网,加大了对外宣传的力度,文化建设工作成绩显著。
    加强廉政建设,提升自律意识。继续开展“读书思廉”、“家庭助廉”活动,运用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剖析法院系统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狠抓反腐倡廉机制建设,初步完成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试点工作;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和廉政档案制度,聘请了18位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执法监督员,健全了内外部监督机制,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紧紧围绕质效,狠抓司法管理
    通过开展“司法管理年”活动,初步建立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机制建设为核心,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以考核评估为保障的司法管理工作体系。
加强机制管理,推进审判工作。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审判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职责,建立审判管理网络;制定审判管理规章制度,印发质量标准、考评办法和管理规定等三本专辑,使审判管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流程管理,确保规范运行。严格随机分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人为干预;对流程进行多节点控制,实现全案动态监督;实行审限预警、跟踪督办,杜绝超审限案件,解决了案件久拖不决的问题。
    加强质效管理,确保司法公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错案、瑕疵案进行责任追究,强化法官办案的质量意识;实行部门审判质效考评,将审判工作全面纳入指标体系,呈现出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上升,一审上诉率、二审改发率、信访投诉率下降的审判质效指标“三升三降”的良好态势。
    加强队伍管理,提高约束能力。建立督查制度,落实“一岗双责”,规范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业内外行为;成立考评工作办公室,实行个人绩效考评;认真贯彻执行《法官守则》,塑造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
    加强政务管理,提高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工作信息报告和运行态势分析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实现了网上办公,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涉案款物统一管理,杜绝违纪问题发生。
    四、紧紧围绕发展,全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抓好基层打好基础,是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关键。通过开展“天平工程”和“基层行”等活动,信息化建设和基层院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科技支撑。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审判工作从立案、分案、开庭、结案、归档等全程实现了网上管理;实现了庭审互联网直播、远程提讯、裁判文书上网和执行案件信息同步查询;指导基层院建成了2个数字化法庭和4个门户网站,实现两级法院的信息交流和共享。
    加强办案指导,提高案件质量。通过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对案件实体或程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适时指导和纠正;采取集中检查、互相抽查和专项评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指导和追责;开展各种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高基层法官驾驭庭审和制作法律文书等能力。
    加强对下管理,推动基层建设。制定实施了对基层院的审判质效、队伍建设两大考评办法,对基层院进行考评、排名;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院领导深入基层院开展调研,主动与县区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帮助解决基层院的问题和困难;对基层法官202人、人民陪审员48人进行了业务培训,促进了基层院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经验总结,推动创先争优。通过开展各种创建活动,两级法院创先争优的意识明显增强。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中院有9个集体和2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2个集体和4名个人分别被荣记二、三等功;收到锦旗28面、表扬信152封;3个基层院在全省法院系统有关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并分别被评为省政法系统、省法院系统先进单位。
    加强服务意识,解决基层困难。选派2名法官到派出法庭挂职锻炼,为基层院组织招录法官和工作人员20名,增选人民陪审员57名,逐步解决基层院案多人少、人才短缺和法官断档等问题;想方设法帮助基层院争取国债资金,同时为派出法庭配发办案车辆11台;推进基层院的“两庭”建设,派出法庭全部达到了最高院规范化建设标准。
    五、紧紧围绕保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是司法公正的根本保证。通过开展“大走访”、“阳光审务”等活动广泛接受监督,促进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接受人大监督,落实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执行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借力化解“执行难”;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认真办理代表关注的案件,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关注的案件适时召开通报会予以反馈;通过为代表印发《联络专刊》、《法徽之光》、邀请参加旁听庭审等活动,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接受政协监督,拓宽民主途径。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及时通报办理结果;通过聘请政协委员为执法监督员,为政协委员印发《联络专刊》,邀请旁听庭审,听取对审判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接受民主监督的能动性。
    接受法律监督,促进依法办案。通过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审判活动,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充分听取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意见,使法检两院各项工作在监督与配合中共同推进。
    接受媒体监督,畅通民意渠道。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对重大案件审理和重大活动开展及重大改革举措的宣传报导,让媒体了解法院,增强接受媒体监督的透明度。
    接受社会监督,落实阳光司法。通过开展面向公众的“法院开放日”、“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使法院的各项工作置于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之下,增强了法院工作的公开性。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市中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进步和新成效,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人大代表为促进法院工作的长足发展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帮助我们解决了很多的困难和问题。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市中院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向全市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向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和司法保障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足,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少数法官司法理念不端正,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兼顾不到位;二是少数法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纠纷的能力不强,案件当事人申诉难、执行难和息诉止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少数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强,办案粗糙拖沓,工作方法简单,存在着生、冷、硬、横、推的问题,影响了法官的良好形象;四是个别法官司法不廉,裁判不公,存在着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的现象,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五是有的基层院法官断档、职级偏低、装备落后、经费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给工作的创新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效的措施和力度,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加速追赶期和全面转型期,法院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方面的任务更加繁重而艰巨。我们要立足自身,迎难而上,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十二五”开局之年首战告捷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司法服务。今年,全市法院的工作要求是: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十六次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以“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增强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审判工作为人民司法的坚定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审判工作为促进公平正义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为确保实现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建设滨海新盘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的工作安排是:
    进一步增强能动司法意识,全面提升审判和执行的能力。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审理在调结构、促转型、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部署和政策措施得到贯彻落实;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区矫正,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种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断探索执行机制建设,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法院,提升法官修养和境界,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思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自身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完善内外部监督体系,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养正气。
    进一步推进机制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司法管理的能力。通过开展“案件质量管理年”活动,完善质量、效率、流程、层级、绩效管理机制,实现管理规范化;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三调联动"的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阳光审判要求,全面实现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全面提升司法保障的能力。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思路,强化对基层院的监督指导,保证政令、审令、警令畅通;紧紧依靠县区党委、人大和政府,协调解决基层院的问题和困难;加强信息技术在基层业务、队伍、政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实现网上办公、网上办案。
    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提升接受监督的能力。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及时研究、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严格执行监督法,定期报告重大工作,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妥善办理代表议案和代表关注的案件;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党的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位代表,站在新起点,我们深感使命崇高;实现新跨越,我们满怀发展激情。让我们法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砥砺奋进,在服务向海发展上取得新成绩,在保障全面转型上取得新突破,在实现公平正义上取得新进展,为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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