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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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所作的《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六届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为把我市建设成为更富活力、更具实力的沿海经济强市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