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贯彻实施《水法》情况
- 发布日期20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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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玉敏为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法》情况进行检查。副市长沈铁冬及水利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盘山县和大洼县检查水利工程,并听取了两县关于贯彻实施《水法》情况的汇报,组织县人大代表、乡镇水利站站长和村委会主任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在贯彻实施《水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 新《水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治水,大力加强水利基础建设,强化水资源保护,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近五年,我市共争取到位国家和省水利建设资金7.5亿元,是上个五年的近10倍。年内,我市7座水库将全部完成除险加固改造工程;规划内的28.5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将全部解决,比全省提前4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将达到100%,农民群众将全部喝上安全水、放心水。 徐玉敏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要进一步加大《水法》贯彻实施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对《水法》认识的高度,把《水法》的贯彻实施纳入到各项工作的议事日程;要向全市人民宣传《水法》颁布的重大意义,贯彻实施《水法》对盘锦市政治经济发展和惠及民生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加大我市现有水利设施更新改造步伐,强化现有问题解决的进度,为农业增收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城乡水资源综合管理力度,让全市人民认识到盘锦是一个缺水的城市,增强人们节约用水的意识。深入开展地下水保护行动,加强第三系地下水的管理工作,合理运用温泉资源。要加强水利队伍建设,搞好培训,使每个人都成为《水法》的普及者、执行者和传播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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